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16日)發放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符合資格者可領3萬9522元,若超過5年後才提申請,將不予給付。1月底前有15筆款項待發,有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記得刷存摺。
勞保局表示,在國民年金加保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的女性被保險人,如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給付標準是按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萬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也就是3萬9522元,如果是生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三胞胎,就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
勞保局指出,依國民年金法第28條規定,生育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從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次日起算,必須在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另外,衛生福利部於去年宣布放寬條件,國保被保險人如於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仍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並自宣布日起5年內追溯發給。
根據勞保局行事曆顯示,1月底前有15筆款項待發:
2025/01/20 農民月退休儲金入帳日
2025/01/20 老農津貼入帳日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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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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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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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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