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30多歲男子酒後想要「鬆一下」,於是連絡皮條客替他找應召女性交易,當他依照約定到「一樓一鳯」公寓時,敲了所有的門都沒有人開門,此時該應召站旗下1名來台賣淫的泰女,恰好也住在該棟公寓同層樓,當她聽到門外有聲音,以為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情開門查看,此時男子見到有人開門,以為就是應召站安排的應召女,於是進去先從皮夾掏出錢給對方,然後要對方幫他服務,但泰女做到一半嫌對方喝醉不想接客,雙方起了爭執,還大喊「強姦」,並提出加重強制性交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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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想「解放」卻進錯房間上錯床,還差點惹上強制性交官司。〈圖/取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男子到案後辯稱,當天他透過應召站安排到泰女住處,見對方一開門就先給4000元,隨後脫衣洗澡接受性服務,過程中突然接到應召站的訊息,說他喝醉泰妹不願接客,氣的揚言要報警,不料泰女竟然打電話撂人,不久就有一群小弟衝上樓,嚇得他連內褲、襪子都沒穿就衝下樓。
檢察官調閱這名泰籍女子的手機通聯記錄,確認這名泰籍女子真的不是當天應召站安排與男子性交易的對象,是男子走錯房間,且附近住戶當時幾乎沒有聽見激烈爭吵,加上泰女的驗傷報告沒有任何傷勢,顯然與女子的控訴不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雖然男子進錯房間,且與泰女發生了性關係,但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男子有違背對方的意願,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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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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