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命案再審開庭 謝志宏出庭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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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經台南高分院裁定重審後,17日首開準備庭。獲釋2個多月的涉案人謝志宏,在3位辯護律師及人權團體的陪同下,輕鬆出庭應訊,並主張自己是冤枉的。檢辯雙方對先前偵查及歷審的多數事證證據能力都沒有爭執,但對法醫鑑定、測謊等相關報告的證據能力則意見分歧。

謝志宏在庭外笑說,他獲釋1個月即找到工作,目前擔任業務,適應得還不錯,但因必須經常在外奔跑,皮膚也曬得黑黑的。針對案件重審結果,他頗具信心。

庭訊時,謝志宏的委任律師認為,對謝志宏不利的法醫鑑定報告及測謊報告,並不具證據能力建議法官予以排除;但蒞庭的台南高分檢檢察官何景東則主張,一旦這些事證排除,恐無法進行審理,不利追求案件真相,建議法官列入綜合研判的參考證據。同樣蒞庭的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峰也強調,針對謝志宏殺人部分有疑議才提起再審;但對他在場所涉及的其他刑責,則請院方依法審酌。

2000年原台南縣歸仁鄉發生17陳姓少女被性侵殺害,以及68歲老翁張清木被人以利刃刺死的雙屍命案後,被告謝志宏與郭俊偉從一審到更七審都被判處死刑,2011年5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但因沒有任何直接科學證據顯示謝志宏犯下殺人罪行,凶刀也沒有進行指紋檢驗,加上謝志宏的衣物、機車又沒有血跡反映,儘管謝志宏一再喊冤,但全案仍憑郭俊偉通過測謊的片面指證,以及法醫錯誤的鑑定報告認定謝有罪,導致此案受到人權團體的高度關注。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峰從當年警方的「0624專案會議」卷宗內,發現對謝有利的未隨案移送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以及鑑定人出具的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及謝志宏提出的有關血溝之網站查詢資料等新事證後,認為新證據及先前證據綜合判斷,可以合理相信有足以使謝志宏受無罪或較有利判決可能性,經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刑罰之執行獲裁准後,今年3月14日謝志宏終於獲釋出獄,總計被關押達6834天。

中時 洪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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