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菜市場賣菜的20歲吳姓男子,2年前被好友邀到高檔酒店消費,不料花了1萬多元檯費與8千元嘿咻費後,疑因第1次上酒店不懂與酒女嘿咻需透過經紀「行規」,完事後挨告性侵,還被判刑3年6月確定。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男子帶酒女出場嘿咻,雖付了8千元交易還挨告性侵,最終被判3年6月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caption]
據《自由時報》報導,吳男到酒店消費當日,坐檯酒店妹寶兒向他撒嬌,希望能買到她下班,吳便付了1萬多元檯費買寶兒到下班,後來還一起唱歌續攤到清晨。
吳男唱完歌後,帶寶兒到旅館嘿咻,事後拿了8000元給寶兒當作交易費,但吳男準備離開時,卻被3、4名男子包圍,稱他性侵寶兒,其中一名寶兒的經紀,要求吳男拿出150萬元和解費,雖吳男拿出25萬元還是被告。
吳男二審被台南高分院判刑3年6月確定,因未到案執行被通緝,日前遭警方逮捕後大吐苦水,疑被仙人跳,訊後移送地檢署執行。
(中時電子報)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