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今(1日)凌晨一李姓男子因開車未開大燈,引來警方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李男褲頭「鼓鼓的」,驚覺有異,伸手一發現有異物,李男才主動從內褲掏出一大包海洛因,訊後李男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據警方表示,47歲的李男有毒品前科,今凌晨駕駛一輛堆滿雜物的汽車行經鳳山區林森路與大德街口,因為未開大燈,引起警方注意並上前盤查。
盤查過程,李男表示車子是向友人借的,但眼神飄忽不定,更強裝鎮定的向警方說「車內沒有違禁品,你們搜吧!」
隨後警方便在車內發現一條醫用橡皮管,又見李男跨下部位異常隆起,質疑李男把毒品藏在跨下,便喝令李男「拿出來!」
李男還裝傻表示:「那是褲頭拉!」見警方不為所動,才伸手到內褲拿出一包總重22.76公克的海洛因,內分裝成8小包。李男稱,海洛因是前天向朋友購得,自己要使用的。後警方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李男移送法辦。
中時電子報 柯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