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涉嫌在8年期間侵占6千多萬元公款,遭稱「神鬼女會計」事後挨告雖然認罪,但辯稱「沒有A那麼多」,卻又提不出反證,至今只繳回640萬元外加20萬元帳目鑑定費用,法院認定無心悔悟,判她4年徒刑。
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李雪琴利用職務之便,以多報少等手段侵吞公款6千多萬,遭判4年徒刑。(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台北律師公會前女會計李雪琴,從2013年起利用職務之便,以多報少等手段侵吞公款6千多萬元,直到2020年遭查帳後案件才因此曝光。但她卻辯稱每次私吞金額才4、50萬元,犯罪所得應該沒有6000萬元這麼多。
台北律師公會卻指稱李女辯詞不實,因為她名下幾乎沒財產,私人帳戶最多僅剩數千元存款,有隱匿贓款之嫌,且因理監事會查帳在東窗事發前才向公會自白犯行,宣稱僅侵占1年公款,並立刻繳回640萬元外加20萬元的帳目鑑定費用。
法院審理時,李女當庭哽咽承認錯誤,還搬出老母親說,目前每月薪水3萬多元,家計都是她在扛,求法官讓她「至少還可以看到媽媽、陪伴媽媽」。法官審酌後判她4年徒刑、沒收尚未歸還的犯罪所得5458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