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2罪合併執行10年徒刑!位於宜蘭縣冬山鄉的三奇美徑,有「宜蘭版伯朗大道」的美名,但卻有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11年)6月竟在現場隨機割喉犯案,造成2人送醫,被控殺人未遂,宜蘭地方法院的法官痛斥他「手段兇殘」,全案一審的判決也出爐。
劉男一審遭重判10年。(圖/警方提供)
回顧全案,當時2名受害民眾被緊急送醫才保住一命,劉男的兇殘行為也造成地方上一陣恐慌,冬山警方案發隔天火速逮到劉男,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也獲准,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載明「劉男犯罪所生危害重大,且未具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全案到了法院,一審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被告先前施用安非他命類毒品引發精神病症,辨識行為能力降低,去年6月18日與父親吵架,心情鬱悶,騎機車出外解悶,當晚9點41分,行經冬山鄉成興路191縣道,即國五側車道的路口,竟尾隨不相識的蔡姓機車騎士,拿出美工刀割其頸部,造成左側頸線十五公分撕裂傷,作案後騎車逃逸。」
判決書也指出,劉男犯下第一案後,8分鐘後又再度行兇,騎車到蘇澳鎮的隆恩路,見到其不相識的余姓民眾站在自家門口講手機,竟上前持美工刀割傷對方右頸,導致對方有25公分的撕裂傷,犯案後迅速逃離,法官痛斥劉男「手段兇殘」,因不滿情緒無處宣洩即驟起殺意,雖未導致被害人死亡,但審判時的辯解也是避重就輕,未見悔意,犯下的2罪各判6年徒刑,合併執行10年,全案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