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雙險已理賠2716億元 金管會檢討防疫險風暴提3措施

分享:
0:00
volume_up

文/中央社

防疫保單讓產險業者慘賠,金管會保險局報告提出3項監理機制強化措施,包含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透過金融檢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檢討修正相關法規,像是保單已達預警銷售額度時,保險公司應及時評估是否停售等。

防疫保單讓產險業者慘賠,金管會提出監理機制強化措施。(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根據金管會統計,2021年防疫保單銷售件數為910萬件、2022年銷售件數為488萬件,2021年疫苗接種保險銷售件數為365萬件、2022年銷售件數為242萬件,防疫雙險截至今年6月30日總理賠金額達2716億元。

金管會呈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指出,現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分成「核准制」及「備查制」。核准制商品,保險業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才能銷售;備查制保險商品,要在規定期限內送交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備查,不過保險公司仍要依規定落實商品風險控管機制。

目前市售防疫保險商品皆為備查商品,金管會在報告中對此提出3項監理機制強化措施,針對備查制保險商品未落實銷售前、中、後風險控管措施情形,將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與納入金融檢查項目,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機制,並檢討修正相關法規。

第一,精進保險商品抽查機制。針對市場熱銷或有監理疑慮之保險商品增加抽查比例,精進保險商品抽查制度,以即時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評估風險胃納與執行風險控管機制;必要時將採取導正措施,避免再度發生類似狀況。

第二,透過金融檢查強化保險公司風險控管機制。透過金融檢查,檢視保險公司是否落實保險商品銷售前、中、後的風險控管機制,對於檢查發現缺失,要求業者落實改善。

第三,檢討商品監理法規,包含6項目,要求保險公司應於核保作業落實保險商品適合度審核,以強化風險控管;要求保險公司落實風險管理計畫評估機制,對於已達所建立預警銷售額度時,應及時評估分析是否停止銷售等措施。

此外,也增列保險公司風險管理人員為保險商品簽署人員,並強化相關人員簽署責任;強化備查制保險商品的管理機制;費用補償保險應以補償實際損失為限;落實並強化保險商品管理小組的功能。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