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兩會/對外關係法具攻擊性?王超:對某些國家反制是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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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大陸新任全國人大發言人王超4日說,中國大陸一向堅決反對「長臂管轄」。「對外關係法」作為涉外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有必要對反制和限制措施作出原則性規定。

大陸新任全國人大發言人王超回應「對外關係法」相關提問。(圖/美聯社)

14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發布會4日中午舉行。有媒體詢問,大陸全國人大公布了「對外關係法草案」,其中包括中國大陸在必要時可以採取反制和限制措施。這是否代表中國大陸外交是否會越來越具有攻擊性?

王超在回應中先暗批美方表示,「一些國家出於私利,頻頻以不符合國際法的方式,濫用國內法的域外適用,對外國實體和個人進行肆意打壓」。這種做法和這種「霸凌行徑」,被國際社會普遍批評為「長臂管轄」。

王超表示,「中方一貫堅決反對這種做法」。中國大陸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予以反制。

他指出,中國大陸的核心利益不容損害,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

王超聲稱,對於損害中國大陸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侵犯中國大陸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大陸在法律中作出相關規定,予以堅決反制,是正當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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