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旅遊無照騎雪上摩托車摔死 旅行社不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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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姓男子6年前參加冰島旅遊團騎雪上摩托車摔死,旅行社施姓負責人及馬姓領隊遭檢方起訴指控,沒有特別提醒危害風險、讓沒有駕駛執照的詹男騎車須負業務過失責任,歷審都認為無法證明有因果關,判施男、馬女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檢方起訴指控,施男、馬女負責2013年「北歐五國」旅遊團,但行前說明會並沒有說明騎乘雪上摩托車需具備駕照或存有風險,導致團員中不會騎摩托車且無照的詹姓夫婦,在同年7月29日上午跟著團員一起參加冰川雪上摩托車活動。

當地教練簡單說明後,詹姓夫婦共乘1輛雪上摩托車,出發不久後就突然高速衝出軌道,丈夫被壓在車下,送醫後因胸部創傷致右心腔破裂死亡,妻子則受輕傷;家屬對旅行社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將施男及馬女各依業務過失致死及傷害罪起訴。

歷審都認為,施男及馬女就算沒有事前特別就雪上摩托車活動的細節、可能存在風險及依當地法令須有駕照才能騎雪上摩托車,也無法合理懷疑與詹姓夫婦死傷有因果關係,判施男、馬女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民事部分,詹男的家屬提告向旅行社求償977萬多元,一二審都認為,無法以詹男未領有駕駛執照,就推認導致死亡事故,判決家屬敗訴、旅行社免賠。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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