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男子大方秀胸肌讓少女戳,卻耍賴稱要公平反摸回去,對她二度襲胸。(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2013年間,與臉書社團內認識的女網友初次相約單獨見面吃飯,周男先是表示自己有健身,可以摸看看他的胸肌,女子便試探的以手指戳了一下周男胸肌,沒想到周男竟以公平為由,要求女子的胸部也讓她摸,便趁女子來不及反應之際,強行摸她的胸部2次,一審周男遭判6月,案經上訴,由於周男期間積極和解獲得小美原諒,高院宣告緩刑2年,但須接受法治教育20小時。
據判決書指出,當時為法律系大學生的周男透過臉書社團認識女網友的姊姊,因而結識她。2013年10月,周男和她第一次見面,兩人相約吃飯,未料吃完晚餐走回捷運站途中,周男提及自己有健身習慣,詢問女子要不要觸摸看看他的胸肌,女子試探性地以手指戳了周男胸肌,豈料,周男竟表示「為求公平,你摸我,那我也要摸妳」,趁女子來不及反抗之際,強行伸入女子的衣領內揉捏胸部2次,女子後來於2014年5月在臉書社團發文張貼事件發生經過,並於成年後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告訴。
一審法院審酌周男當庭向女子鞠躬致歉,衡量周男現擔任法務工作與其經濟能力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考量周男於原審判決後積極與小美達成和解,小美也表示願意原諒周男,同意給予緩刑,因此宣告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須接受法治教育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