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2男吃火鍋竟「咬玻璃渣吐血」索賠3.6萬 陸海底撈揪貓膩捉賊

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喜歡「創意」是好事,若用於壞事非常不可取。大陸2名男子先前在連鎖火鍋店用餐,意外被玻璃渣劃破口腔,滿嘴鮮血,店家先賠償8000元人民幣(約3.6萬元新台幣),但警察發現根本是「自作自受」。

大陸2名趙姓、朱姓男子到海底撈火鍋店用餐,聲稱在牛肉丸裡咬到玻璃渣受傷,向店家求償。(圖/翻攝自微博@法治進行時)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北京通州警方查獲趙男、朱男共到連鎖火鍋店「海底撈」用餐6次,在不同門市用餐,卻都剛好從肉丸中吃出玻璃渣,於是2人向店家索要賠償,金額從1500元到8000元人民幣(約6739元至3萬5941元新台幣)不等。

事後店家將其他肉丸類食材切開檢查,但未發現異物來源,他們也同步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其中1名男子剛夾起牛肉丸,食物還沒入嘴就吐血了,接著該男子將玻璃渣和牛肉丸一起吐到盤子裡,向店員謊稱自己在餐點中吃出玻璃渣。

受害的海底撈門市監視器畫面顯示,「受害者」嘴巴吃進牛肉丸之前就流血了。(圖/翻攝自微博@法治進行時)

店家察覺該事件可能另有隱情,報警處理,這才揭開趙男與朱男多次針對海底撈火鍋店敲詐勒索的犯行。據報,警方調查發現,趙男、朱男沒有正當職業,進入餐廳後,再找機會溜到廁所,把事先預備的玻璃渣放進嘴裡,再回到餐桌假裝吃出異物吐血。

面對警方詢問,趙男起初並不承認口含玻璃渣敲詐店家,還反稱是「巧合」。(圖/翻攝自微博@法治進行時)

他們以類似手法在2022年到2023年間犯案6次,其中3次是共同作案,另3次為朱男獨自犯案,敲詐金額約1.5萬元人民幣(約6萬7389元新台幣),趙男則是約8000元人民幣(約3萬5941元新台幣),而這些賠償金都被2人花光。最終檢方以敲詐勒索罪名起訴趙男、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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