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力推下通過的《不當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引發社會爭議。理律法律事務所副所長李念祖指出其中違憲問題甚多,且威權氣息濃厚;台北市前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也指出黨產會的作為有多處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中華人權協會23日舉辦「轉型正義的憲法思維學術研討會」,李念祖表示,很少有法律像《不當黨產條例》與《促轉條例》同時存在那麼多違憲問題,且「威權氣息濃厚」,是走回頭路的立法,並帶有強烈的「復仇意識」,希望未來能透過司法程序有所匡正或阻擋。
李念祖指出,這兩部法律有「個案立法」問題,立法權僭越審判權,所有看的人都知道它在針對某政黨;另外執政黨取得立法權,用來對付最大的對手在野黨,違反政黨平等原則,即憲法第七條「不分黨派一律平等」。
李念祖也提到,《不當黨產條例》裡何謂「不當」?什麼叫「違反政黨本質」?民進黨是否已「違反政黨本質」,以悖於民主法治的辦法對付其它政黨?
此外,如果此法是要讓特定對象除了一小部份以外所有財產都充公,即是「抄家」,李念祖提出,如果不犯罪,會不會被抄家?可是條例裡已先認定特定對象違法,等同審判完結,只剩強制執行,違反「法官保留原則」,因為強制處分發生剝奪自由權利的措施時,須經司法認定審判。
李念祖也提到,《促轉條例》中的「清除威權象徵」也有嚴重違反言論自由之虞。如若有人走在公共場合,戴上紀念蔣中正的徽章,按條例該被「移除」;有人說認為兩蔣對台灣有貢獻,也可能被禁止。
旺報 潘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