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瑪莎母遭控妨害名譽 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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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瑪莎母親李紫涵遭檢方起訴,3年前她因不滿再婚的張姓丈夫與吳姓女子過從甚密,在臉書「私訊」她的友人「吳女勾搭了我老公、我視她是朋友她卻作出禽獸行為」,高院認為訊息是一時氣話,不能認有散布於眾的的意圖,判她無罪確定。

檢方指控,李女因對吳女不滿,先後於在2017年4月8日用臉書私訊她的2名友人,「吳女勾搭了我老公、我視她是朋友她卻作出禽獸行為」等內容給A女與B女,且在2018年1至4月間到吳女的前同事的辦公處所,指摘吳女有不當男女關係。

李女遭檢方依誹謗及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判她無罪,檢方提上訴,高院認為臉書傳送訊息部分,李女的傳送訊息,是以臉書私訊方式,他人無從得知內容,且她未在臉書上公開張貼只是訴苦,該訊息顯係一時氣話,不能認有散布於眾的之意圖。

至於吳女的前同事口述部分,高院認為李女雖有告知對擔心吳女曖昧事實,但並無證據證明有貶低吳的人格,所為未逾越夫妻就另一半遇此事時,會向親友抱怨之社會常情,且談話處所屬密閉辦公室,無傳述毀損吳女名譽之事無涉誹謗,判決無罪確定。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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