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爆!車停自家門口被撞 又因違停苦收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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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停在自家門口,挨撞還收到罰單!台中市一名簡姓女車主,將自小客車停在住家前,卻遭駕駛休旅車的謝姓女車主碰撞左後車身,警方調查,謝姓駕駛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但簡姓車主因未緊靠路邊停車的違規事實明確,仍有部分肇責,依規定開單舉發,簡姓車主收到紅單大嘆,「停在家門口被撞還被開單,真的有夠倒楣!」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馨予日前接獲通報,前往南屯區忠勇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員警初抵現場查看,現場係兩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

48歲的簡姓女車主向員警表示,停放在住家前方的黑色自小客車,遭31歲謝姓駕駛休旅車碰撞左後車身。

警方調查,當時謝姓駕駛白色休旅車行駛在忠勇路往烏日區方向,原本想停靠路邊買個東西,未料,疏於注意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車主在自家聽到碰撞聲響連忙出來查看,發現愛車遭撞。

經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雖然主要肇事責任在於謝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但簡姓車主卻因未緊靠路邊停車之違規事實明確,仍有部分肇責,警方依規定掣單舉發。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長顏志明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不緊靠道路右側路邊停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自身便利違規停車。

中時 盧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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