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車讓兒理髮害騎士摔車亡 婦遭判8月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彰化二林48歲陳姓家庭主婦,3年前傍晚載讀國中的兒子出門理髮,趁著紅燈她臨時停在路邊,讓副駕駛座的兒子下車,導致林姓騎士撞上車門重創,送醫後臥床近5個月,前年初因敗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不治死亡,彰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8個月有期徒刑,兒子則裁定予以訓誡,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17年8月11日傍晚5點多,陳女開車載兒子出門理髮,沿二林鎮仁愛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竟臨時停車於車道內,距離路面邊緣超過3 . 1公尺,未緊靠道路邊緣,未確認右後方有無來車,就貿然同意讓當時14歲的兒子下車。

少年打開車門,還轉身先拿取放在後座的畫冊,短短數秒間,林男反應不及,連人帶車直直撞上右側車門、人車倒地,受有左手部骨折、左胸部挫傷、右側股骨與第9根肋骨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治療後仍需長期臥床,前年1月4日,仍因上開傷害導致需長期臥床,致生褥瘡併發肺炎後不治死亡;林男妻子、女兒傷心提告。

審理法官依警方現場調查結果,認為陳女在仁愛路395號前臨時停車在車道內,副駕駛開啟車門時橫跨路旁「路面邊線」白實線,認定母子2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未注意遵守「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邊緣」、「確認安全無虞後應迅速下車並關上車門」之義務。

法官審酌,陳女犯後主動向到場員警自首、坦承犯行,但表示因經濟困難,除強制險及任意險理賠金合計共400萬元外,無力再賠償而無法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家屬已提起民事求償,依過失致死罪作作上述判決。

中時 謝瓊雲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