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3歲潘姓男子1年多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就讀高中的少女,他約對方到住處發生性關係,女高中生卻跟家人說要到同學家溫習功課,結果隔天清晨返家時一臉疲態,走路姿勢也怪怪的,在家人追問下,案情才因此曝光。
該名女高中生向家人謊稱,要到同學家溫習功課,結果卻跑到潘男住處與其發生性關係,當晚還兩度激戰,結果女高中生清晨返家時,一臉疲態,走路姿勢也怪怪的,讓家人起疑,女高中生原本聲稱是熬夜太晚很累,家人不相信,想要打電話給女兒同學確認,女高中生還坦承,是與潘男發生性關係,因為過程太激烈,有點痛才會走路不順。
據《聯合》報導,女高中生的母親得知實情後,憤而控告潘男妨害性自主罪。桃園地院審理時,潘男坦承與女高中生發生兩次性行為,都是經過女方同意,女高中生也表示他們是男女朋友,但由於女方未滿16歲,潘男仍構成妨害性自主罪。法院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潘男5個月徒刑,沒有宣告緩刑,一旦確定就要坐牢。
中時電子報 呂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