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女子小莉婚後育有2名兒子,之後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學成歸國時,長子已經就讀小學,之後他到新竹工作,僅週末偶爾回家,從未參加子女學校活動,孩子們等同在單親家庭長大,後來更到大陸定居,和家人分居逾20年,直到長子過世才突然現身,原因令小莉感到心碎。
根據判決書,小莉主張,兩造婚後育有2名子女,被告於77年7月即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學成歸國時,長子已就讀小學,之後阿明常住新竹,僅週末偶爾回家,從未參加子女學校活動,子女們等同在單親家庭長大,自己只能一肩扛起,母兼父職,勞心勞力、身心俱疲。
小莉控訴,被告於90年間離開臺灣定居大陸,於90年11月26日戶籍遷至金門,兩造分居迄今已逾20年,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長子111年4月26日意外過世後,阿明竟連長子之告別式都缺席,於111年10月回台後在意的只是要分配兒子遺產,原告心寒至極,希望結束該名存實亡之婚姻。
小兒子證稱,「爸爸約自90年起即常居廈門或金門,而未再與我們同住,那時是聽我媽媽轉述,我也無法跟爸爸聯絡,從我國小到大學期間,我印象中可能他有回來看我們1、2次,一隻手指頭數得出來」、「家裡有經濟能力的只有媽媽,媽媽一直都有在工作,我哥哥告別式時爸爸沒有參加,是之後牽涉到遺產才回來」。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90年後即未與原告共同居住生活,兩造間長期以來復無何積極聯繫,可認兩造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此與夫妻應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且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主觀上亦已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判准離婚。(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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