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的假釋請求都遭駁回。(圖/中天新聞)
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槍擊要犯張錫銘在2004年挾持農夫且手拿強大火力,更與警方展開槍戰搏鬥,最後成功脫逃,最終在2005年落網入監服刑,然而,張錫銘也在入監後也從沒放棄替自己申請假釋,目前已經被駁回18次,後來又再次提出行政訴訟。對此,今(19)日台南地院也公布審查結果,確定駁回張錫銘的假釋請求。
張錫銘在2005年偵結起訴,並在2007年遭判處無期徒刑、3個月無期徒刑、有期徒刑55年6個月、併科罰金820元、終身褫奪公權、最後無期徒刑定讞。張錫銘最後犯案是在1995年2月,而當時適用舊法,因此服刑滿10年就能申請假釋,但張錫銘從2017年開始申請假釋,直到今年2月,共已經申請18次的假釋,通通遭到駁回。對此,今(19)日台南地院也公布審查結果,確定駁回張錫銘的假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