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家要求「生出兒子來」!人妻連生6女好崩潰 訴請離婚1原因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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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香港01

嫁入重男輕女的家庭,連離婚都不能?大陸1宗離婚案判決近日引起關注,湖南熊姓女子為丈夫生了6名女兒,但丈夫家庭極端重男輕女,要求她生到男嬰為止。女子後來離家出走,並訴請離婚,但法院駁回其申請,更頒下「家庭教育令」,法官認為她應負起照顧6名女兒的責任,而她提交的證據也無法證明夫妻關係已經破裂。判決在網上引起討論,網民驚訝稱「這個年代連離婚的自由都沒有了?」,又指法院完全未有考慮丈夫一直迫妻子生仔所帶來的壓力。

法院稱證據不足以證明感情破裂,駁回熊某的離婚訴求。(圖/翻攝微博)

該宗離婚申請早前在湖南省辰溪縣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在審理時發現,熊女於2019年10月離家出走後,一直未曾回家照顧6名女兒,更未支付過撫養費用,被指作為監護人對骨肉缺乏關心、教育和陪伴,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未履行監護責任,理應關心女兒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及學習過程。

主審法官覃夢思指,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14條、第17條、第49條規定,責令被告要積極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承擔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頒下「家庭教育令」。

基於原告和被告已育有6名女兒,而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關係破裂,法官駁回離婚申請。該縣的家庭教育指導中心主任在庭後又約見了原告熊女,進行心理輔導和家庭教育指導,雖同情其遭遇,但指她仍要負起成年人的責任,好好教育子女。

判決在網上引起執議,網民明白法官是想維護家庭穩定,但卻未考慮到重男輕女、苛求生仔的丈夫,「分居多年也不算感情破裂嗎?」、「意思就是繼續待在男方家裡幫他們生兒子繼承皇位」、「這是什麼鬼邏輯?」、「這個年代連離婚的自由都沒有了?」。有留言認為按同樣道理,丈夫也應該要接受教育,又覺得如果解決到6名女兒的撫養問題,應該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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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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