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壓力+不滿調職!北市警派出所開槍洩憤 法官罰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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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去年11月松山分局一名張姓警員,在三民派出所清槍區,拿槍開槍洩憤,事後遭記1大過處分,並依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裁罰2000元。

去年11月松山分局一名張姓警員,在三民派出所清槍區,拿槍開槍洩憤,事後遭記1大過處分。(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13日早上6時2分,松山警分局三民派出所一名張姓警員,在領取警用手槍及子彈後,於派出所內的清槍區操作時,意外朝清槍桶射出1槍。槍聲響起,震驚整個派出所,許多值勤警員隨即趕往槍械室查看,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後進行內部調查。

警方指出,當時張員坦承因家庭因素導致壓力過大,還有加上當時不滿從警備隊被調往三民派出所,想再調回警備隊,所以才會一時失控開槍,事後分局對張員懲處記1大過,並依《社會秩序維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理由鳴槍」,移送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裁處。對此,法官認定張員違反《社維法》,應予處罰,裁處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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