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雍仁/綜合報導
台灣高鐵前董事長殷琪因從海外訂購含有二級毒品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下稱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下稱THC)膠囊與精油,涉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運輸二級毒品重罪,刑期10年起跳。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因誤買大麻產品被查獲,幸好最終不起訴確定。(圖/資料照片)
《鏡週刊》報導,財政部台北關去年查獲一件快遞到殷琪陽明山家的二級毒品,收件人寫明是殷琪的女兒,申請運送項目為禮品,經調查局查驗,發現是含有二級毒品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下稱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下稱THC)膠囊與精油。
檢調鎖定殷琪女兒查辦,殷琪到案指稱是她本人所購買,理由是家裡的狗會咬人,為了緩和狗的情緒,才會在美國郵購網站訂購此物品要給狗吃,完全不清楚成分含有大麻,至於女兒則與此事無關。
為了證明清白,殷琪還主動驗尿確認無毒品反應,加上殷琪也提出被夠咬傷就醫證明,最後檢察官認定是誤買大麻不起訴確定,至於大麻產品則由士林地院裁定沒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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