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前立委羅志明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去年1月兩人遭高雄地檢署約談均否認涉案,檢方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共諜組織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7月21日判決羅志明無罪、夏復翔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經雄檢上訴;高雄高分院4月9日宣判,兩人均獲判無罪。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日前在中天新聞節目《民間特偵組》中表示,表示,自己跟羅志明也算熟識,臺灣政府用《反滲透法》等「國安五法」亂辦案,我們濫用的程度也不輸給香港,檢察官為起訴而起訴,但法官不認帳。蘇清泉認為,檢察官這樣亂羈押,真的很要不得。
主持人詢問,去年也發生新黨有人士赴陸交流,結果回台後被抓去約談,這次共諜案羅志明總共被羈押140多天,現在檢察官還在決定要不要上訴,若沒上訴,他就可以領70多萬元的補償經費。難道檢察官可以為了揣摩上意、順應上毅,胡亂羈押立委及人民嗎?
蘇清泉表示,能夠賣台灣的人,只有手上握有行政實權的人才能賣台,在野黨現在手無實權,只能去大陸賣水果、漁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