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義傑
前一陣子勞動部認證:月薪不到3.1萬就是低薪,大家知道嗎!目前一位菁英選手進入國家訓練中心受訓,在尚未爭取「亞奧運標準」或擔任培訓員的生活補助津貼是11,000,也低於衛生署公布最低生活費用平均14,230水準。
鄭兆村:奪牌才有光環,淘汰了誰會關心你?
過去我國田徑有楊傳廣、紀政立下奧運奪牌紀錄至今尚未有人能突破的紀錄,一直到近5年開始有了新人鄭兆村、林昱堂分別在標槍、跳遠在國際賽嶄露頭角。
在此,筆者想說明嶄露頭角定義,上述兩位選手為例:鄭兆村標槍紀錄為91.36公尺,林昱堂跳遠紀錄為8.40公尺,這樣的成績,可以在巴黎奧運拿下獎牌,打破60年田徑未能在奧運舞台上奪牌困境,巴黎奧運後鄭兆村透過媒體表示即將退下「選手」身份,擔任國訓中心派遣教練,回母校工作「兼任」教練。筆者認為2017年之後鄭兆村受傷重擊,讓他在田徑「事業上」無法延續,才有了「半」引退意念,而這場引退,沒有掌聲,沒有丟彩帶儀式,默默地也沒有媒體再關注了。
以上描述,是不少菁英選手退役後樣態沒有掌聲、沒有保障,即便是法定明文條例下,似乎仍有許多值得改善地方?
簡述制度下退役保障概況:
- 「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除奧運前三名外,許多菁英選手其實並不容易拿到「現金-獎學金」,再者,獎金並非選手追逐基本保障,經過訪談,希望透過制度下幫助選手能有「退役基本法保障」。
- 輔導至企業工作,引薦至學校擔任員工、老師、教練。當選手沒有一技之長,企業接受成效不一定是正面期待,引薦校園是選手最舒適的環境,但是缺少正式公保制度保障。
- 協助退役運動員投入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金融輔導措施,提供信用擔保、手續費補助及利息補貼,以提升運動產業競爭力。經過訪談,貸款並不是退役運動員第一項選擇,因為沒有創業經驗,沒有商學經驗,不易經營。
- 國訓中心善意派遣「菁英選手」到校擔任「非正式專任教練」職,並沒有「公保」保障,考核制度及獎勵、退休制度與專任教練大不相同,契約年限也沒有絕對保障,擔任期間更不可兼差,倘若選手派遣鄉到台北地區,仍難組織家庭。
選手痛點:
- 國訓期間不得打工賺錢,唯一收入來自於「家人」幫助,如果國訓中心待上十多年,離開國訓中心可能三十多歲,若沒有保險保障,沒有一技之長,沒有派任教練職缺,可能會發生「失業問題」。
- 我國沒有人口紅利優勢,因此企業投入千萬台幣代言不是容易,加上若非職業性長期曝光項目,非職業選手能代言的精彩光陰非常短暫,數量也非常少,十多年下來要存下一筆退休金不大容易。
- 擔任國手期間只有「短期保險」,退役後復健之路無人理會。
綜觀上述,國際上對於運動員的職業、醫療保障其實是清楚,
奧林匹克憲章:
*to encourage and support the efforts of sports organisations and public authorities to provide for the social and professional future of athletes; *鼓勵、支持體育組織和公共機關為運動員的社會和職業未來所做的努力。
*to encourage and support measures relating to the medical care and health of athletes; *⿎勵和⽀持與醫療保健和健康有關的措施,文意上即反映出,醫療照顧及健康措施並非「受訓期間、賽事期間之醫療照顧、健康措施」。
文章到此,期待未來我國優秀運動員退役基本保障能成為選手生涯最重要一塊缺角,拼接完善,讓選手在線上時全力以赴,為國爭光,退役後能安穩感謝自己曾走過這段為國爭光的日子,基本保障不再只是一個希望。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中天新聞網立場,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引用,以免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