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體育署拼升格運動部 論巴黎奧運獎牌數與基層體育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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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運動選手林義傑

巴黎夏季奧運落幕,適逢中秋佳節到來,我們國家以7面獎牌拿下佳績,歷屆除了東京奧運外,達到次高成就。 這一切都要感謝所有運動員、教練及許多背後無名英雄不顧一切,排除萬難,贏得勝利,給了我們國人最棒的中秋節禮物。

運動選手林義傑。(圖/林義傑提供)

本屆獎牌數(Total Medals)最大贏家是美國,共計拿下126面獎牌,依序是中國91面獎牌,英國65面獎牌,法國64面獎牌,澳大利亞53面獎牌。亞洲第一名是中國,再來是日本45面獎牌,韓國32面獎牌,我國獎牌數7面在全球排名為31名,亞洲第7名。(備註,若以金牌數計算,日本拿下世界第3,總計20面金牌)。

世界級國力,大致上可以從奧運獎牌數看到一些端倪,若仔細研究這些數字,我們可以依據世排前五名及亞洲前三名與我國進行比較:

在接下來的討論,我們先將一些變項因素排除,包括:主辦國項目增減優勢剔除,在於我們不能控制每個主辦國將自己優劣勢項目做增減,因為運動項目是普及的,這就像我們絕對不會看到全世界的人都參與游泳、羽球、棒球…等競賽,但一定會有人參與。

奧運獎牌數世界排名前五名國家人口數均值(以IOC參賽名稱):

美國人口密度為335,893,238/126=平均267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中國人口密度為1,409,670,000/91=平均1,550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英國人口密度為67,596,281/65=平均104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法國人口密度68,468,000/64=平均100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澳洲人口密度27,364,621/51=平均52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亞洲前三名國家的人口數:

中國1,409,670,000 如上。

日本123,960,000/45=平均275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韓國51,285,153/32=平均160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中華台北23,510,0007=平均336萬人拿到一面獎牌。

備註:國家最少人數,獎牌數最高是Grenada,總獎牌為2面,人口數為112,579,平均一面獎牌56,289人。

上面數字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世排澳洲、亞排韓國在人口平均奪牌數相當亮眼,然而中國雖然獎牌數高,但是人口數卻拖垮奪牌均值,導致達千萬人,才有一面獎牌。 

承上接續,我們用這樣數據來分析,各國金牌獎勵制度,如下(2024巴黎奧運):

美國金牌約莫新台幣124萬。

中國政府沒有規範獎金,每個省份不一,莫約新台幣40萬至450萬,但可能送房送土地。

英國金牌未設置獎金。

法國金牌約莫新台幣285萬台幣。

澳洲金牌約莫新台幣46萬。

日本金牌約莫新台幣67萬。

韓國金牌約莫新台幣200萬。

中華台北金牌新台幣2,000萬。

大家都會好奇,為什麼這些體育大國,奧運金牌獎金這麼少?(中國體制是共產制度,我們就不納入討論)

首先,很多人都會誤會,優秀選手是不是國家應該要養才對?! 當然不對,如果有這種思考的朋友,大概被許多錯誤資訊給混亂了,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義務「養」人民,民主國家在法律上是提供人民是工作權、勞動權等生產力…等保障。
回到競技體育選手,我們可以發現許多國家不用「錦上添花」,而是將許多經費放在「基層體育教育」上,培養體育教育,讓學生時期的國人熱愛運動,以美國來說,體育經費大多數是推廣學生時期體育教育,特別地方是,美國運動屬於俱樂部型態居多,這些俱樂部經費會來自於「企業」參與(體委會專題研究計畫-美國運動制度,2006),於此,企業參與可刺激產業循環成為運動產業鍊,亦讓體育運動更有價值,在完善制度訂定業餘運動法或運動經紀人法…等保障下,競技選手也就有商業價值存在,體育運動活水水到渠成。

亞洲國家日本體育制度上,雖然不像韓國將體育部獨立部署,但是根據日本體育基本法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日本政府對於提升體育競爭力,作法類似「美國運動制度」皆將「體育教育」作為第一任務,而根據日本體育運動法治理上,將競技運動重責大任回歸到「社會、企業參與」身上,讓從事高端體育競技者能在實業集團內享有「勞動保障」而無後顧之憂,這也是日本體育所提倡的「社會型運動員」。

簡單來說,上述國家大多數將體育運動經費放在基層體育教育上,而不是放在「養」高階「競技選手」,原因是,當人民熱愛運動,參與運動才是國家體力展現,運動產業發展當然興盛,也就有更多社會資源回到「競技體育選手」身上。
也許您會問:什麼是基層體育教育?舉一個小小例子:「我國某直轄地方政府,學校參加全國性比賽,每日餐費上限400元,限定早餐只有100,住宿,補助上限是學生每人600元,教練多800(教練要湊學生一起住?)可想而知,基層工作者辛苦之處,再者,沒有這些體育苗子,會有明日菁英選手?

過去本人曾倡導體育Physical Education體育、Sports運動是兩件事,這是筆者就讀台北體院第一天蘇雄飛教授傳授給我們的概念,我國較為特殊之現行基礎下,確實有必要成立體育運動部會,理由在於體育是教育(Physical education),教育部職責應要專注在體育教育一環,養成學生熱愛體育運動,然而,運動(Sports)是無遠弗屆之生活所需,包括社會、產業發展…等,體育運動部會成立之功能應要為產業、競技等業務做更為專業的發展。 (註:教育跟博弈大有徑庭,運動彩卷主管機關歸屬於教育部是否覺得有點格格不入呢?!)

奧運獎牌雖然只是一個數字,但是從奧運獎牌數分析國家體育制度時,可以發現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議題,尤其當一個好的制度發展,可能影響未來國家人民對於體育、運動的重視,而社會企業共同參與同時亦能減輕政府財政負擔,讓全民更健康,有活力,運動產業活水串流,競技體育從業人員也能有所保障。 

2025年我們國家將要把體育署升格成部會,當興喜之際,問題來了,這次升格後仍是教育學者來帶領體育運動部?倘若是一樣的人馬,會是對的嗎?!還是這次體育運動升格將有新格局的賢達人士帶領體育運動部?我們國家對於體育署升格這件事真的準備好了嗎?

文末,中秋月圓,祝福大家年年圓滿如意,月月事事順心。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中天新聞網立場,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引用,以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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