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開設宮廟的王姓男子,因為不滿才3歲的兒子尿床又難以管教,竟然與許姓男子用老虎鉗夾生殖器、還用鯊魚劍毆打、熱水燙手的方式,將兒子活活虐死,法院二審判王男14年6月徒刑,他上訴最高院今天(17日)遭駁回定讞;另許男因認罪,二審改判3年徒刑。
許姓男子虐死3歲兒子遭判刑14年6月全案定讞。(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屏東開設宮廟,許男則住在王男家中,2021年3月間兩人因王男3歲兒子調皮、尿床等原因,對他施以不當管教,除了用老虎鉗夾生殖器以外,還用鯊魚劍、耙子毆打,甚至還用熱水燙手,導致男童昏迷送醫。
男童送醫後被醫院發現全身是傷,後因頭部創傷併右側硬腦膜下腔血腫續發中樞衰竭而死亡,事後警方接獲醫院通報逮捕王、許2人,檢方偵結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王男一二審都被判有期徒刑14年6月,但他堅不認罪,上訴最高院後遭到駁回定讞;至於許男一審遭判10年6月,上訴二審認最後,高雄高分院改判3年,因未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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