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黃偉哲捲光電弊案!證人身分應訊2小時後請回 一臉疲憊返台南市府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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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今(29)日上午以證人身分約談民進黨台南市長黃偉哲,黃偉哲上午到案,應訊2小時後獲請回,下午3點許回到台南市政府,受訪做說明。

黃偉哲下午3時許回到台南市政府。(圖/中天新聞)

黃偉哲29日下午3時許回到台南市政府,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今天應檢察官的要求,到台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應訊,現場大概有6個人,前後大概2個多小時,我分配到的時間大概40幾分鐘,內容呢對不起,因為檢察官嚴令要求嚴守偵查不公開,我總不能接受訪問後接下來就以洩密罪被偵辦,謝謝各位的關心。」媒體追問案情,黃偉哲強調:「這我不能講啊!」

黃偉哲下午3時許回到台南市政府。(圖/中天新聞)

台南地檢署2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轄內光電產業疑涉不法案件,於今(29)日上午以「證人」身分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至本署訊問,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針對外界質疑台南轄內光電利益糾葛涉及不法案件,本署將持續蒐證、調查,一切均依調查所得證據為認定。

據透露,全案是檢調去年接獲檢舉,擁有台南最大地面光電場的力暘能源公司,疑似在土地取得過程中涉及不法情事,曾任職行政院顧問的力暘負責人古盛煇、以及涉嫌貪污先前已遭判刑的前經發局局長陳凱凌涉案,經去年3月搜索南市府經發局、4月搜索民間公證人、5月底傳訊力暘能源公司董事長黃志文、古盛煇等人,再以證人身分傳訊約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黃偉哲,全案持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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