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27日專電)韓國吃狗肉的習俗由來已久,近年因國際觀感及動物權意識興起而引起多次爭論,但仍未能根除。韓國總統文在寅今天要求相關部會研議禁食狗肉方案,加強動物保護管理體系。
韓聯社報導,青瓦台發言人朴炅美與國務總理室轉述,文在寅今天在由國務總理金富謙主持的會議中聽取關於改善寵物棄養管理體系相關報告時做以上要求,並表示「現在正是慎重研議禁食狗肉方案的時候」。
金富謙則回應,將透過提高寵物登記率、促進飼養於室外的犬隻絕育、加強監管動物保護中心、實施民營保護中心登記制度等,改善動物保護管理體系。
韓國政府預計在30日提出寵物棄養管理體系改善方案,其中可能包括文在寅今天要求的禁食狗肉方案。
這並非韓國首次就食用狗肉行為採取管制行動,近年最大動作措施當屬2018年時任城南市長李在明,對韓國最大狗肉流通地「牡丹市場」的整頓工作,李在明當時大動作關閉牡丹市場的非法屠宰設施,引導業者轉換販賣品項。
可惜的是,根據京畿日報報導,牡丹市場內目前至少仍有21家業者在販賣狗肉,一公斤售價約2萬韓元(約新台幣470元),在販賣補身湯(狗肉湯)的店家也能買到。
韓國食用狗肉的文化由來久遠,狗肉被視為滋補養身的食材,在夏季特別受歡迎,但在國際觀感不佳,是否應禁止食用狗肉的議題在1988年韓國首次主辦奧運及2018年舉辦平昌冬奧時,都曾引發爭論。法國女演員碧姬芭杜(Brigitte Bardot)甚至在1994年致函時任韓國總統金泳三,直言吃狗肉是種「野蠻的行為」,要求韓國政府有所作為。
時至今日,韓國議員提出的相關法案仍躺在國會停滯不前,非法犬隻屠宰場也因處於灰色地帶而無法可管。由於犬隻屠宰場無明確條文規範,通常僅能依動物保護法開罰;現行常見屠宰方式包括電擊及絞殺等,違反動物保護法中禁止以殘忍方式殺害、在動物面前殺害同類等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金。
根據韓國畜產法,狗被歸類為「家畜」,但在畜產品衛生管理法中卻未列入可屠宰、流通的家畜類,犬隻飼育場因此不受相關法令規範。而在食品衛生法中,雖然可流通販賣或加工、料理等畜產食品並不包括狗肉,但卻沒有條文明確禁止「食用狗肉」,也讓當局實際上難以取締補身湯店家等相關業者。
部分意見要求明確區分「寵物犬」及「食用犬」,以利食用狗肉在食品衛生上的管理,但問題在於寵物犬與實用犬界線模糊,現今破獲非法屠宰場中也經常發現遭遺棄的寵物犬、流浪犬。
贊成禁食狗肉的韓國民眾也顯著增加,根據動物福祉問題研究所1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全國2000名20到69歲受訪者中,高達78%認為應禁止以食用目的屠宰或販賣貓狗。
實際上,韓國近年狗肉流通數量已較過去大幅減少,從每年1000萬隻降至150萬隻,可能是養狗的民眾增加,對動物權益意識興起所致。根據農林畜產食品部統計,飼養寵物的韓國家庭在2020年達到638萬戶,全國約1500萬人在家裡都有寵物陪伴,大約飼養602萬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