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在工地上班的男子和一名少女於2019年認識,進而交往,期間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直到女友懷孕產子,才遭醫院發現少女似乎謊報年齡,嘉義地方法院的審判結果於日前出爐。
男子認識女友後,在明知對方未滿16歲的前提下,徵求女友同意,在2019年的3月至5月間,至少發生10次性關係,直到醫院因為女友產子發現她僅有15歲,立刻依照職權通報處理。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男子明知女友未滿16歲,對性行為理解、自主能力都尚未成熟,就因無法克制自身慾望,在交往期間發生性關係,影響她的身心、人格健全發展,但又考量他坦承犯案,也和女友家人討論、規劃結婚,目前也和女友家人一同養育女兒,並承擔開銷花費,態度良好,且女友家人不願追究此事,因此衡量完其智識、經濟能力後,依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等10罪,各處2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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