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骨科醫師前年為1名骨折婦人開刀,幫她裝鈦合金鋼板,因事後斷裂,婦人提告陳男詐欺。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在手術同意書有強調「固定失敗」風險,且鋼板並非陳男製造,陳男罪嫌不足,8日不起訴陳男。
檢方調查,婦人2018年到某市立醫院就診,陳男診斷婦人第五蹠骨骨折,開刀將斷骨復位,婦女並自費植入鈦合金鋼板固定。事後婦人因疼痛向其他醫師求診,醫師發現鋼板斷裂,開刀取出。
婦人認為原先為她開刀的陳男,向她保證術後不必取出鋼板,但事後出現鋼板斷裂情事,認 為陳男涉犯詐欺、過失傷害,向北檢提告。
檢方認為,婦人的手術同意書上,有記載「無法完全復位」、「固定物鬆脫、斷裂」,陳男也註明「有固定物失敗風險」。且鋼板並非陳男製造,材料好壞與陳無關,認定陳男罪嫌不足,今予不起訴處分。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