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殺警案判決 司法院召開聯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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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判殺警案被告無罪後,引發後續討論,司法院6日召開「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精神障礙被告銜接社會安全網機制聯繫會議」,就精神障礙被告涉犯刑事案件時,相關機關可提供之處置或保護機制,廣徵實務運作的經驗與建言。

這次會議由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主持,除邀請法務部檢察司、矯正署、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警政署、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及女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等代表參加。

因議題涉及層面甚廣,經初步交流,林輝煌席最後表示,法院處理刑事案件遇有精神障礙之人,雖現行已有精神衛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範可資依循,且有社會安全網之建置,惟妥善銜接,方能兼顧病患之權益及社會安全之保障。

司法院將對業管之刑事訴訟法進行必要修正,期更周妥,為使法院在個案審理中,得依據被告狀況、個案情節及社會防衛需求,妥適運用,使社會安全防護網絡不漏接,司法院並發函提醒各級法院加強通報機制,並函請衛政、警察或消防機關提供聯繫窗口,俾便本院逐步建立後續操作流程。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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