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司改會18日公布陪審民調,指82%台灣民眾贊同陪審制,司法院晚間發出新聞稿回應,認為民調問卷內容有嚴重偏頗,沒有詢問民眾對陪審制的瞭解程度,也沒有說明陪審的配套,令人存疑民調能否如實反映民意。
司法院指出,民間司改會的民調問卷並沒有詢問民眾是否瞭解英美陪審制,只問民眾是否聽過德日參審制、英美陪審制,也沒有說明陪審制相關配套,民眾如果瞭解在陪審制中有判決不附理由、原則不能上訴、及僵局陪審團等特色後,是否仍會高度支持陪審、支持兩制併行?
其次,問卷使用很多誘導性用語,來詢問民眾是否同意在立院臨時會通過國民法官制,並省略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歷經長年討論的事實,而且,民調問到「英美先進國家的陪審制……」等問題,無論「先進」、「強烈推動」、「反對聲音很大」、「沒有共識,為了和諧、避免對立」等用語,都具有高度的暗示性、誘導性,使受訪者容易傾向回答不應急於通過立法。這項題目設計,與民調問題強調客觀中立的原則相去甚遠。
司法院強調,從1987年開始就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歷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及立法院本屆的第一會期,經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兩次審查、兩次公聽會,民間團體明知這些歷程,卻不願明白告訴大眾實情。所以,存在這些問題的調查結果,能否如實反映民意,令人高度存疑。
司法院並提出呼籲,各界在立法過程中,回歸務實理性的討論,尊重國會、民意的決定,共同致力打造「對話式的司法」,使人民可以早日坐上法檯,共同參與刑事審判,讓司法更公開、透明,以落實國民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