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擘遭公平會罰4100萬元 法官逆轉判免罰確定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10/22 20:11 分享: 經營有線電視系統的凱擘公司遭公平會認定,在2016年間對新進系統及舊有業者採取差別待遇,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凱擘被裁罰4100萬元後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免罰確定。公平會認為凱擘當年洽談代理頻道的授權條件時,針對新進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訂下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的基準,用來計算授權費用,但另一方面,對原有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授權條件與新進業者截然不同,因此裁罰。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