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陳盈潔偽造本票 二審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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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藝人陳盈潔被控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向邱姓友人借款280多萬元,陳女被檢方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她日前出庭應訊時否認犯罪,並強調「舉頭三尺有神明,我無罪」,台北地院將她判刑3年2月,高院逆轉改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陳盈潔,以要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2013年向邱姓男子商借200萬元,後來追加想借280萬元,邱希望能有人作保,陳女就和姐姐討論後,以妹妹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邱後來催債發現保人名字是陳盈潔偽造,控告涉嫌偽造有價證券。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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