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某國中一名女老師日前在課堂上,因為學生吵鬧嬉戲又勸阻不聽,導致情緒突然失控怒譙「死小孩」,結果學生也不甘示弱以3字經、5字經問候老師,事後家長到校調解時,女老師竟亮出菜刀遭家長提告。高雄地院日前依對少年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高雄一名國中女老師因在課堂上與學生互罵,事後遭潑水竟將學生推倒受傷遭判刑4個月。(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間這名陳姓家政老師上課時,因為學生用麵粉嬉戲屢勸不聽,結果陳師突然情緒失控,在教室內罵學生「死小孩」,學生不滿就以3字經、5字經回擊,事後學生在洗碗時,還故意將水潑到陳師身上,引發另一波衝突,導致學生跌倒撞到桌角受傷。
事後家長到校調解,陳師竟然還帶著菜刀出席,過程中將菜刀放在桌子上,警告意味濃厚,家長覺得老師實在「太誇張了」,憤而提告。法官審理時,認為學生將水潑到老師身上,並不會造成實質傷害,而學生在課堂上玩麵粉,雖然現場有明火、瓦斯可能造成危險,但學生被叫出教室後,就已經停止行為。
法官認為,陳師事後以各種理由合理化自己的行為,還在群組內說「上課中突然被攻擊的感覺真的很恐怖」,難認有悔悟之心,依此對少年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