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戴「最新型電子腳鐐」仍想硬上女子 性侵犯再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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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電子腳鐐(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台中周姓男子因性侵入獄後假釋,他配戴電子腳鐐被監控期間,為了追求飲料店正妹店員,去年在她機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行蹤,並開車載她到自己住處意圖性侵,她奮力反抗周男未得逞,最高法院考量他假釋期間再犯案,依性侵未遂將他判刑3年定讞。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性侵假釋犯戴的最新型電子腳鐐(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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