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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腳鐐(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台中周姓男子因性侵入獄後假釋,他配戴電子腳鐐被監控期間,為了追求飲料店正妹店員,去年在她機車裝設GPS追蹤器掌握行蹤,並開車載她到自己住處意圖性侵,她奮力反抗周男未得逞,最高法院考量他假釋期間再犯案,依性侵未遂將他判刑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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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假釋犯戴的最新型電子腳鐐(圖/中時電子報)[/caption]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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