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野村投信申報募集「野村到期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旗下包括2檔子基金,總面額各新台幣200億元整,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各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台幣3億元。
此傘型基金旗下2檔子基金為「2024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新台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分別由上海商銀、永豐銀行擔任保管機構。
證期局指出,「2024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可投資國家及地區的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總金額,三者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至於「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的總金額,兩者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證期局表示,上述2檔子基金自成立日次一營業日起屆滿6年當日即終止,基金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後開放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以維護既有投資人利益。
證期局指出,「2024目標到期新興市場企業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六年目標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2檔子基金均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
時報資訊 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