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某縣市政府科室主任遭女下屬指控,經常傳送不當言詞對她性騷擾,某次穿絲襪上班時,主任還說「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她不堪騷擾申訴提告。法院審理後判這名主任應賠償15萬4430元,可上訴。
某縣市政府科室蘇姓主任涉嫌性騷擾挨告遭判賠15萬4430元。(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蘇姓主任在2019年7月至12月,至少11次對女下屬言語騷擾,還曾撫摸她的頸部、強行挽住或撫摸她的手臂性騷,經申訴後性騷擾成立;另外女下屬認為蘇男的行為已影響她的婚姻生活、精神狀況及工作表現,因此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時,蘇男認為只是出自於對屬下的關心,除了傳訊息給她以外,也有傳給其他人,但法官檢視2人對話紀錄發現,蘇男曾傳訊說「美女早」、「前胸貼後背,從前面、從後面看,都一樣阿」、「Wow!穿新衣服&新絲襪咧!要不是XX在,我就踩你的新絲襪」。
法官認為肢體性騷擾部分證據不足,但訊息內容已超越一般上司關懷下屬的程度,且不顧對方已明言拒絕,仍持續傳送訊息已構成性騷擾,審酌蘇男身為公務員,認為撫慰金以15萬元為適當,包含醫療費用4430元,共應賠償15萬4430元,可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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