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行館案 劉政池二審判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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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竊佔國土,在陽明山蓋「七七行館」士林地院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將他判刑2年3月,高院今將他改判囚2年、另4月可易科罰金;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陽管處建管小組長李朝盛及建管小組技士謝文華,逆轉獲判無罪。

劉政池發表聲明稿表示,對於宣判結果深表遺憾,他說從本案爆發以來,負屈含冤迄今已歷六載,妻帑家族無不遭受牽連,司法資源耗費甚巨,將與律師團隊研讀判決書後提起上訴救濟,以辨曲直,他深信台灣司法終將回歸正途,是非公道,終有大白之日。

前身為歷史古蹟「大芳白粉廠」的七七行館,6年前惹上爭議且法院爭訟案件不斷,去年中郵通公司委由律師顏瑞成發表聲明,強調已自行拆除七七行館,希望真相有朝一日能夠大白,回復原始風貌,捐給國家,作為陽明山北投文史產業紀念活動場所。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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