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跨3600公里家暴!台幹在新疆菸燙女友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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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女子不滿前男友周男是「恐怖情人」,在前年2人同居大陸新疆省宿舍、台北市大安區住處期間,2次以香菸燙傷她、甚至拳打腳踢,鄭女憤而分手,並驗傷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偵結這起橫跨新疆、北市2地距離3600多公里的家暴案,依2個傷害罪嫌起訴周男。

起訴指出,在大陸工作的周男與鄭女過去曾為同居男女朋友,2017年8月12日深夜11時,2人一言不合,周男在2人同居的大陸地區新疆省五家渠市宿舍內,以香菸燙傷鄭女背部。

鄭女不滿被男友傷害而返台,周也跟著返台,2天後早上,2人在同居的北市敦化南路住處再起爭執,周再以香菸燙鄭手臂,甚至發狠似的咬她左臂,揮拳毆擊她左臉頰,致鄭女左臉部、右前胸、左上臂、大腿挫傷及左臂燙傷。鄭女驗傷後提告。

檢方認為,周雖在距離台北3600多公里的新疆省犯罪,依據最高法院的相關判決,仍應受我國法律處罰,認定周2次傷害前女友,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分論併罰。

另鄭女指控,周男曾涉抓她頭髮撞地、勒頸,並作勢以高爾夫球練習桿恐嚇毆打她,涉嫌重傷害未遂、恐嚇罪,但檢方依據鄭女驗傷診斷書,無法看出鄭頭、頸受傷,認為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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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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