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16日)繼續言詞辯論程序,檢察官上午續行論告昨天未完成部分,預計下午由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辯護人答辯。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北院昨天起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傳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前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等被告。
公訴檢察官首先針對京華城案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行、收賄罪部分進行論告。沈慶京被控行賄柯文哲新台幣210萬元部分已論告完畢,今天上午將繼續針對「小沈1500」部分論告,隨後對其餘涉嫌行、收賄的被告論告。

北院排定今天下午起由被告及辯護人答辯,順序依序為柯文哲、沈慶京、張志澄、吳順民、應曉薇。12月19日進行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言詞辯論程序。
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背信相關部分,於1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12月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12月23日下午及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
另外,柯文哲日前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應公開播送,北院2日裁定應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公開播送。柯文哲不服提起抗告,請台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准予「同步」、「即時」的公開播送。高院駁回抗告確定。
北院昨天起開始對言詞辯論程序錄音、錄影。邵琇珮委任律師主張,因邵琇珮的「答辯立場不同」,擔憂有心人士可能偽造聲紋製作不實影音,主張須進行聲音、影像去識別化處理。合議庭評議,准許邵琇珮12月19日答辯程序變聲、變像。(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