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第12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即將於7月31日任滿,為銜接第13屆環評委員會任務,環保署自即日起至6月11日止,公開接受法人、機關、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環保公益團體,推薦專家學者擔任第13屆環評委員,環委是無給職。
環評委員會置委員21人,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環保署長、副署長)為當然委員,機關代表5人,其餘委員14人,由主任委員就具有環評相關學術專長,以及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中聘兼。
綜計處長劉宗勇表示,按規定環委一任2年,可連任1次,每次改選半數7人。受推薦的專家學者須具備環評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從事環評相關項目之技師,滿8年以上者。
(二)國內大專院校專任副教授(含)以上。(三)曾任登記立案環保公益團體負責人,滿3年以上者。
(四)曾任各機關環評委員會委員,滿2年以上者。
(五)曾任學術研究機構環評相關項目副研究員(含)以上。
(六)其他經遴選委員會專案認定者。考量環境保育及社會經濟等面向之衡平性,專長涵蓋「生活環境」「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3大領域。
環保署強調,自即日起至6月11日止公開接受外界推薦專家學者,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此外,劉宗勇說,目前正在進行的環評案若在7月31日前未能審查完,將由新的環評委員會接手;環保署則會先舉行座談會,向新任委員說明相關規定以及環評案件的內容,讓環評審查順利接軌。
中時 廖德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