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致人於死可判死刑 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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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修法,但更重要的《刑法》修正案,目前還卡在酒駕累犯致人於死竟究最高可判「死刑」還是「無期徒刑」的問題上,本週四行政院會確定無法通過。

針對酒駕累犯再度酒駕致人於死,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召集的跨部會討論已經完成,只剩最後報院階段,法務部及內政部官員都說,政院有可能在本週四院會通過。

但對於關鍵的死刑問題,官員表示,法務部的版本就是酒駕累犯最重可判死刑,但最後討論時,要採取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政院並沒有明示,所以最終版本要看政院如何決定。

內政部官員也說,本週四的行政院會應該會討論,但最高刑度是否為死刑他也不知道。

跨部會討論《刑法》的酒駕修法時,最重要的爭點就是酒駕累犯致人於死最重可判死刑,有學者提醒酒駕刑法修正涉及「罪刑相當原則」或憲法的「比例原則」,及與兩公約解釋是否相符,討論雖然完成,但沒有明確的結論。

對於酒駕修法,行政院長蘇貞昌表達明確立場,「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但先前一度傳出政院版最重是「無期徒刑」,但未獲官方證實。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表示,目前還沒有結論,本週不會送行政院會。

中時 張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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