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寶林」食安風暴持續延燒,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6日起針對新北市大粄城12家下游、販售相關產品餐飲業者與市集美食執行環境衛生與產品來源稽查,查獲9家使用大粄城粿條類產品,除3家已拆封剩餘少量粿條予現場銷毀外,總計下架309.3公斤待退回上游廠商。
衛生局說明,因應寶林茶室食安事件,桃園市26日起執行販售相關產品餐飲業稽查共計72家,依據《食安法》第8條規定,查檢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四大面向進行稽查,此次初查不合格率,為硬體環境衛生管理16.7%、製成品質管理13.9%、人員衛生管理15.3%與倉儲運輸管理5.6%等,初查不合格項目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不合格則依《食安法》第44條裁罰新臺幣6萬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緩。
為使民眾與食品業者認識米酵菌酸及預防注意事項,衛生局製作宣導圖卡於桃食安心資訊平台防治食品中毒專區供民眾參閱,並透過食品公會將圖卡週知食品業者了解。
衛生局呼籲民眾,防止米酵菌酸感染應防範未然,此毒素無色無味不易察覺,可能食品製作過程中食材受到汙染,又在適當溫度、濕度、低鹽度條件下,讓此細菌快速生長,因此,食材應於低溫冷藏環境保存,避免變性、變質情形發生。
民眾外出用餐時,應慎選餐廳並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狀況,食用時感覺有異味勿食用。也要重視預防食中五要原則,食品的儲存溫度要特別留意,不要有逾期食品、勿存放室溫過久、注意保存環境、避免產品變質、徹底加熱和避免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