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新北市某教會少年安置中心練姓生活輔導員,藉口少年不乖,需要管教為由,長期對4名少年猥褻下體,台北地方法院將他依15個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涉犯6個罪改判4年。可上訴。
家長指控,小孩自2016年底住進安置中心後,遭練姓輔導員猥褻,造成小孩晚上睡不著,常噩夢連連,而且受害者不只1人。社工因聽聞被害少年之間對話,向檢警揭發本案,檢警發現有4名少年受害,練男犯案次數達15次,案發後他已離職。
檢方調查,練男2015年4月起在新北市某教會設置的少年安置中心,擔任5樓生活輔導員,負責少年上下學接送、簽家庭聯絡簿、照顧其生活起居。
但練男卻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2017年8月至10月間,在值班室、5樓客廳、餐桌旁、曬衣服處等地,9度將13歲少年壓制在地或沙發上,脫去少年內褲至膝蓋,不顧少年反抗、趴在少年身上拉扯、揉捏陰囊。另有3名少年各遭練以相同手法,分別猥褻1至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