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歲彭姓男子本月1日晚間11時許,上半身赤裸、僅穿著三角內褲,在新北市中和國民運動中心旁網球場徘徊閒晃,民眾見狀相當擔心將照片上傳臉書社團呼籲民眾小心,警方獲報循線約談彭男到案說明,他辯稱,「心情不好才會只穿內褲!」警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彭男上半身赤裸、僅穿著三角內褲,在新北市中和國民運動中心旁網球場徘徊閒晃,民眾見狀拍照上傳「我是中和人」臉書社團,呼籲民眾要小心提防,並隨即撥打110報警。
警方獲報到場,彭男已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約談彭男到案說明,他說,時常到中和國民運動中心游泳運動,當天因心情不好,才會只穿內褲四處徘徊,沒有其他意圖。
警方指出,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錦和派出所針對夜間彈性編排巡邏守望勤務,並開啟警示燈,另外於網球場加強巡簽以提高見警率,提高民眾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