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舞廳何時可解禁?指揮中心列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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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目前仍暫停營業之業者,經各縣市政府評估符合防疫及安全條件後,可開放營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穩定控制中,為使民生及產業逐步恢復正常運作,指揮中心宣布,目前仍暫停營業之業者,經各縣市政府評估符合防疫及安全條件後,可開放營業;此外,指揮中心也鼓勵民眾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除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措施外,可多前往配合防疫措施之店家消費。 有媒體問到,當初酒店暫停營業是指揮中心下達的命令,為何這次開放交由縣市政府決定?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首先要檢視個人防護有沒有做好,另外業者在營業場所的防疫措施有沒有落實,地方政府可以依據縣市防疫量能以及落實情況來做決定。 指揮中心指出,凡是符合下列防疫及安全措施的業者,民眾均可以放心前往消費: 1.保持社交距離,如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座位採梅花座或增設隔板區隔。 2.落實個人衛生防護,如戴口罩、量測體溫、入口及場所內提供洗手用品或設備。 3.建立實名制,並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清消。 4.消防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符合上述條件之業者,不受室內100人、室外500人的限制,期望大家一同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提升生活品質,促進經濟發展。有關社交距離注意事項、營業場所消毒、人流管制措施等資訊,可參閱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武漢肺炎專區」之「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頁。 中時 魏怡嘉、李柏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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