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考察費用 陸月嬌遭判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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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員陸月嬌2016年參加地區農會舉辦的大陸蘇杭旅遊,行程由農會全額補助,但陸卻要求旅行社開付機票收據,用以核銷每年議員考察費用,屏檢認定此舉已違反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予以起訴。屏東地院27日審結,一審判決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陸月嬌獲悉消息後強調自己清白,一定會上訴。

起訴書指出,屏縣議會在相關人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機票費用1萬2500元,加上生活費共4萬1496元,全數匯入陸的戶頭。法官同時宣判未扣案犯罪所得1萬2500元需沒收。

中時 林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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