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執勤被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院審判長30日宣判鄭嫌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50萬元交保,並督促檢方趕快上訴,李承翰的父母難以接受,臉色鐵青,不發一語,後來李父才說「太離譜」。
審判長說,鄭嫌無罪,因無罪則撤銷羈押,但檢方會上訴,上訴期間依刑訴法規定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鄭嫌表示要具保。檢察官建議10萬元具保,審判長諭知50萬具保。
此案由審判長卓春慧、法官林家賢、鄭諺霓開合議庭審理宣判,李承翰父母到庭聆判,非常難過,與陪同的鐵路警察抱頭默默不語。
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上在台鐵列車上處理鄭嫌的補票問題,被鄭嫌持刀刺死殉職,一審結辯,因鄭嫌被鑑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檢察官主張鄭嫌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建請法官判無期徒刑,但一審判決結果卻是無罪。
中時 廖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