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7歲陳姓少年因多次無照騎乘機車遭警方查獲,共被裁罰4.5萬元,最終遭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強制執行理賠金清償。陳男母親透露兒子發生車禍導致嚴重癱瘓,迄今已超過3年,盼行政執行署能從寬處理。
根據台中分署說明,陳姓少年自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間,年僅17歲時多次無照騎乘機車上路,共計5次遭警方查獲。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對每案裁處罰款新臺幣9000元,合計4萬5000元。陳男均未依限繳納罰款,裁決處遂於2025年10月起至2026年4月止陸續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執行。
無照駕駛屢次被罰未改過 車禍改變人生軌跡
台中分署依法查調陳男於金融機構的存款後,於2026年5月13日核發扣押命令,金融機構隨即陳報足額扣押。正當分署準備依法收取款項之際,陳男母親來電說明情況。她表示,陳男在多次無照駕駛被裁罰後並未收斂,2023年5月發生車禍導致嚴重癱瘓,迄今已超過3年,只能躺在床上持續往來醫院接受治療及復健,無法就學由她照顧。
陳母希望行政執行署能從寬處理,考量兒子的身體狀況與醫療需求。然而,台中分署向她表示,儘管陳男因車禍導致嚴重癱瘓的處境令人遺憾,但所執行的存款係陳男因車禍所得理賠金200餘萬元之一小部分,對其醫療及生活影響不大。
執法與人道的平衡 分署堅守依法執行原則
台中分署進一步指出,衡酌國家債權實現與陳男權益,陳男違反交通規則無照騎乘機車,交通事件裁決處係依法裁罰,分署也必須依法執行。分署表示,交通違規罰款是國家公法債權,不因個人遭遇而有例外。陳母表示理解此立場,分署最後順利完成執行程序。
台中分署特別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有無照駕駛、酒駕、毒駕、疲駕、藥駕等不安全駕駛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對於交通違規罰款、牌照稅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限繳納。若逾期未繳,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後,執行機構將依法調查義務人名下存款、薪資、保險、股票、不動產及其他財產,必要時並得扣押薪資、工程款等債權,以確保國家公法債權獲得實現。